新型態互動式燈箱廣告系統之創作研究_以互動式公益廣告為例(尤易彥,2011)
摘要
本創作研究試圖改善傳統燈箱廣告僅能提供單向的訊息傳遞方式,而無法讓廣告與消費者產生情感連結上所遭遇的問題與瓶頸,提出一個廣告結合互動式數位燈箱廣告系統之方法,以Kinect感測方式設計互動式公益廣告藉由感測觀者的肢體動作來與燈箱產生互動,讓廣告同時具有表演性及雙向溝通的價值,不但能夠提升觀者注意到廣告的機會,同時也能增加開發收益,創造出一個以感測觀者肢體動作與所在環境為核心概念之新型態互動式燈箱廣告系統。
關鍵字:互動廣告、互動燈箱、互動多媒體、Kinect
Steuer(1992)互動性是指使用者隨時參與改變溝通環境內容與形式的程度。
互動式廣告藉由觀者的主動參與互動,使廣告達到傳遞訊息功能,相對的也讓觀者與廣告之間產生某種層面上的連結,因此這也是互動式網路廣告能夠比一般網路廣告更容易受到歡迎與討論,也更容易讓觀者產生強烈產品印象,進而提升購買欲望的主要原因(尤易彥,2011)。
時代也代表著一國的文化水準,對於美化市容扮演了重要角色,成為現代建築的一部分,利用觀者短暫的注目時間,加深人們對於企業和品牌的印象,及促銷主要商品(翟治平、樊志育,2002)。
廣告是一個組織和它的產品透過大量的傳播媒體,例如:電視、廣播、報紙、雜誌、電腦網路、郵寄、戶外展覽或大眾運輸工具來傳送訊息給目標觀眾或聽眾(李孟麗、徐村和,1998)。
廣告單向溝通的強迫說服在近年來已逐漸失效,發展一種雙向有效溝通的媒體為當務之急。在邁向數位世紀的當代,「互動」是數位媒體隱含的本質(顏映如,2004)。
使用者必須要與廣告主進行深度且涉入性的雙向溝通過程,才能達到廣告闡述的最佳成效(Skuba,1996)。
讓戶外廣告看板能夠引起觀眾的察覺是必須事先考量的範疇,在察覺之後,才可能讓觀者產生喜好,因而達到廣告的目的以及效果(Steiner & Lavidge,2006)。
在互動當中傳達廣告的資訊,可以讓觀者比起一班傳統廣告更來的容易接受,因廣告本身就是一種行為模式,一般大眾較無法接受強迫式的行銷方式,但透過類似遊戲體感類型的廣告,可以讓觀者更容易接受(尤易彥,2011)。